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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浩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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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及采购公告/公示

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综合开发一期PPP项目运营期保险招标公告

日期:2021-08-24 10:53     浏览:16457    
 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综合开发一期PPP项目运营期保险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综合开发一期PPP项目运营期保险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浩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K-SG-2021034

2.项目名称: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综合开发一期PPP项目运营期保险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仅针对标包1:保费250万。

5.项目分类:

配套住宅及公共服务设施预计27.95亿;公共基础设施及综合管廊预计24.85亿;水环境综合治理预计2.77亿,合计约55.57亿。

说明:以上清单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完工交付固定资产金额为准,阶段性验收项目以阶段性验收部分工程结算单金额为准

6.招标范围

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综合开发一期PPP项目所有子项目运营期保险

标包1:

险种1:财产一切险;

险种2:公众责任险;

险种3:环境污染责任险;

标包2:

险种4:雇主责任险;

险种5:机器损坏险。

7.合同履行期限:暂定5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必须是经法人单位书面授权的注册地在项目所在地的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

1.1如果投标人是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

1.2如果投标人是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法人公司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人公司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法人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可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5或保险总公司给省公司、省公司给市级分公司(分支机构)的授权复印件,且授权内容应包含以市级分公司(分支机构)名义对外参与招投标活动、签署相关合同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投标人或授权其投标的省公司、总公司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份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区域综合开发项目的运营保险承保业绩(独家承保、主承保、共保都可;不含再保险分入业绩)(开标时携带符合上述条件的运营险保单或保单抄件及或相关协议的复印件加盖承保业务章备查。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8.保险总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提供经审计的保险公司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投标人总公司的评级证明材料);

9.拟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9.1拟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2021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2拟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记录(指近三年未被国家或省、市行政主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处罚过,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2);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1. 本项目只接受经保险公司总公司唯一授权的常州市或市级以上分公司投标,不接受委托保险代理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浩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综合办(常州市天宁区凤凰路38号采菱科技园10号楼四楼) 

咨询电话:0519-88852090

3.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表一份(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详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

4.售价:人民币500元/每份(现金缴纳),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浩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凤凰路38号采菱科技园10号楼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1年8月3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至江苏浩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传真:0519-88852090 ,邮箱:jshkzb@163.com

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代理机构网银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项目编号)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江苏浩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江苏浩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浩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61490104001361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佰支行

4.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5.现场勘查事宜由投标人自行勘查。

6.疫情防控措施

(1)在采购活动前,根据参与人员规模研究制定活动预案,科学安排座位间距,缩短工作时间,设置场内外提示牌,对参加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会议室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消毒。

(2)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人授权代表,应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公司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3)对于参与评标活动的评审专家,在进入公司时,请主动出示【江苏政府采购】当日参与项目评审项目手机短信进入指定场所。进入评标场所前,须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及《承诺书》。对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评标专家不得应答专家随机抽取短信而参加评标活动。

(4)适当限制参与开评标活动人数。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除采购人授权代表和投标人授权代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进入开评标场所。特殊情况应事先与公司人员联系。

(5)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6)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苏财购【2020】13号文执行。

(7)因防控工作需要,给采购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还望多多理解和予以配合。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经济开发区丁塘港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浩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凤凰路38号采菱科技园10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9-88852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19-88852090  81806950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